佛山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单位
佛山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单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能继续运行。
那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要检测什么项目呢?
卫生学预评价:根据项目概括,展开卫生学预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冷却水、空调系统冷凝水嗜肺军团菌、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细菌总数、针具总数、β-溶血链球菌)、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空调风管内表面微生物(积尘细菌、积尘真菌)、积尘量、新风量,以及对空调系统进行卫生学评价。
检测标准根据: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质检认证平台,出具第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热线:13211192174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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