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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土壤环境检测分析报告,业务电话

佛山市土壤环境检测分析报告,业务电话,送样要求:2公斤,资质类型:CMA盖章,检测周期:5-7个工作日,相关检测问题,欢迎联系钟工

  检测项目:

  环境质量检测

  皮革产品检测

  玩具产品检测

  食品安全检测

  纺织产品检测

  电子电器检测

  日化产品检测

  服务类别 检测范围 检测能力范围

  土壤检测

  建设用地

  常规45项:理化指标、重金属指标、无机物指标、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他指标;

  必测项目:土壤氡检测

  农业用地

  必测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其他选测项目:六六六总量、总量、苯并(α)芘等

  佛山市土壤样品留存管理指引(试行)

  1 留样目的

  为规范佛山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效果、重点 监管企业监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其他土壤环境管理需要 的土壤样品留样管理工作,定本指引。

  2 适用范围

  2.1 佛山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效果、重点监管企业 监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无机土壤样品留样。

  2.2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的重 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事故调查以及其它土壤环境管理需要的无机土壤样品留样。

  3 工作职责

  3.1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3.1.1 对样品库管理单位及送样单位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样品 库开展现场检查;

  3.1.2 管理、维护样品库信息管理系统;

  3.1.3 留存样品的废弃处置审批工作。

  3.2 送样单位

  3.2.1 送样单位原则上为检测实验室,负责无机土壤样品的 制备、包装、送样预约及样品交接等工作。

  3.2.2 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填报留样基本信息,报送样品采集、 流转、风干、制备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以及样品信息表及检测数据统计表。

  3.3 样品库管理单位

  3.3.1 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样品库样品进行出入库管理。安排 专人接收样品,对留样制作内外标签、蜡封, 将留样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3.3.2 对样品库开展日常巡查。安排专人每日定时检查样品保存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当 发现样品瓶破损,标签脱落、老化及字迹不清时,应及时更换和修复,保障样品信息完好。

  3.3.3 对样品库开展安全管理。安排专人熟练使用相关设备, 定期检查空调系统、抽湿系统、大功率电器及消防器材等各种防护设备是否完好,出现故障情况需及时维修。样品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与土壤样品无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样品库内,防止污染或破坏土壤样品。

  4 留样具体要求

  4.1 留样规格

  4.1.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类留样、修复效果类留样及重点监管企业监测类留样:风干后研磨过孔径2mm尼龙筛(10目) 的样品单个净重量250-300克;留样使用250mL广口棕色磨口玻璃瓶。

  4.1.2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类留样:风干后研磨过孔径2mm尼龙筛(10目)的样品,单个样品净重量450-500克。留样使用250mL广口棕色磨口玻璃瓶,分装成两瓶。

  4.2 留样容器

  采用洁净的250mL广口棕色磨口玻璃瓶。样品瓶需无裂缝 或缺损,瓶口不允许有严重倾斜、烘口搭毛;瓶盖、瓶身、瓶 底材质厚度应均匀,不可凹凸不平或者有小孔小气泡(不能出 玻璃渣);瓶盖、瓶身和瓶底衔接应平滑、瓶身压痕线不可过深或超过两条对称平行竖线,瓶底不可有不对称压痕(越上瓶身),详细材质、外观、理化指标等技术要求参考《实验室 玻璃仪器 瓶》(GB/T 1414-2007)。送样单位按要求自行准备留样容器,样品库管理单位需准备适量备用容器。

  4.3 留样标签

  送样单位在送样前需检查留样的原始样品标签是否完好, 原始样品标签由送样单位(检测实验室)自行决定样式。留样送达样品库后,由样品库管理单位统一进行标签打印制作, 每份样品须设置内外双标签,内标签使用白色不干胶普通纸, 先放入自封袋后再放入瓶内盖;外标签使用 50μ哑银PET 不干胶纸,标签张贴在样品瓶原始样品标签的正背面。标签内容及样式见附件 1。完成标签打印张贴后,样品库管理单位统一对留样瓶盖缝口处进行石蜡密封。

  4.4 入库样品编码

  内外标签上的入库样品编码由样品库管理单位按照如下 编码规则生成,编码规则:佛山市行政区划代码+区县代码+ 年份+样品类型+样品所在货架号+样品上架顺序号。根据调查任务来源确定行政区划代码:佛山市为 440600、禅城区为440604、南海区为 440605、顺德区为 440606、三水区为 440607、高明区为 440608。入库样品编码确定后,可通过自助手持终端生成二维码,实现样品扫码入库。

  5 留样预约及交接

  调查地块每个土壤采样点不同深度的所有样品均需留样至佛山市土壤样品库(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兴业二路)。留样时限为自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采样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留样前需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约。完成留样交接后,填写样品交接单(附件2)。

  6 留样资料报送

  送样单位在实验室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样品库管理单位报送样品信息表(附件3)及样品检 测数据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样品采 集、流转、风干、制备过程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提交电子版。送样单位完成资料报送后,由样品库管理单位出具资料签收单。

  7 留样保存环境

  样品入库后应避免受到日光、潮湿、高温和酸碱气体等影响,样品库应配备温湿度计,每日记录温度和湿度。库房相对湿度要小于 70,温度控制在 0-30℃。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易污染环境的化学品。另外需配备适量的灭火器, 严禁烟火,保持库房清洁卫生,确保样品有效安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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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11192174
    • 0757-8585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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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钟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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