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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井水14项常规要求检测,水质安全检测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井水14项常规要求检测,水质安全检测单位 井水作为农村及部分城郊地区的重要饮用水源,其安全直接关系公众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及漳州市地方检测规范,井水14项常规检测指标主要包括: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及宜春市水质检测规范,井水检测需涵盖微生物、理化指标、毒理学指标三大类核心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以下为24项基础检测要求的主要内容: 微生物指标(3项)菌落总数:反映水体受微生物污染程度,标准限值≤100 CFU/mL。 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直接关联肠道疾病传播风险。 耐热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的指示菌,同样需确保未检出。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10项)感官指标:包括色(≤15度)、浑浊度(≤1 NTU)、嗅和味(无异嗅异味)、pH值(6.5-8.5),直接影响饮用体验。 常规理化指标:溶解性总固体(≤1000 mg/L)、总硬度(以CaCO₃计≤450 mg/L)、铁(≤0.3 mg/L)、锰(≤0.1 mg/L)、氯化物(≤250 mg/L)、盐(≤250 mg/L),保障水质基础安全性。 毒理学指标(11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砷(≤0.01 mg/L)、镉(≤0.005 mg/L)、六价铬(≤0.05 mg/L)、铅(≤0.01 mg/L)、汞(≤0.001 mg/L)、氟化物(≤1.0 mg/L)、硝酸盐氮(≤10 mg/L),防止长期饮用导致慢性中毒。 有机物及消毒剂指标:(≤0.06 mg/L)、四氯化碳(≤0.002 mg/L)、余氯(与水接触30分钟后≥0.05 mg/L,出厂水≤4 mg/L),避免消毒副产物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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